关于年满16岁之
签署合同事宜,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若
未成年人于16岁以上且其经济主要来源为自身劳动所得,则可以被视为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应被认可并被认为有效。
然而,假设这位未成年人无法将其工作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尽管已满16岁,他仍应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此情况下,除非经过其
法定代理人的许可或同意,或者该法定代理人对该合同进行事后确认,否则这位未成年人所拟订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反之,如未经许可或确认,则该合同将被判定无效。
其次,对于签订纯粹获取利益之合同,亦或是与他们年龄及智力状况相匹配之合同,满16岁及其以上的未成年人均可自行执行。
在此类情况下,此类合同应被认定为有效,并且该未成年人具有相应的独立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