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们要说到的是关于“少批多占”土地怎么处理的问题啦!首先呢,如果有人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就占用了土地,比方说只申请了一部分土地却私自占用了更多的地方,那地方
法规规定呢就是要让他们把那些多占的还给人家,这就是所谓的“少批多占”。
然后呀,如果这些人搞违反规划的事情,比如说在农田里擅自建房子,那么这个时候就必须限期拆掉,还要把土地再变回原来的样子,也就是得恢复成农田的原样。
当然了,如果这个房子不仅符合土地总体规划,而且还符合环境要求的话,那我们是可以没收它们,然后稍微罚点儿款给他们当教训。
但是最重要的,对于这些事情的直接负责人,我们法律都有规定,要给他们一个教训,比如说处理一下他们的行政职务,如果严重到构成
犯罪的话,那就直接送去法院
判刑咯!总而言之啊,不管是谁,只要他违反了这个法律法规,都得面对后果哦!《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