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的公开或秘密的
盗窃行径,当
涉案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时,便可以归于盗窃罪中
盗窃金额极为庞大这一情况,将面临三年往上直至十年以下幅度不等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实施相应的
罚金惩罚。
然而,对于此类严重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还需要依据
犯罪行为人进行盗窃的具体细节来裁量,例如是否存在主动
递交材料、承认罪行等认错态度良好的情况,以及是否主动向受害者退还或
赔偿损失等因素都可能成为法官评估是否
减刑的关键考量因素。
我们应当明确,盗窃公私财物数量的多寡,已经被法律明确确立为构成盗窃罪的必要条件;
而对于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同样就是判定
犯罪的法律依据。
财物丢失后脱离原主人控制并进入罪犯手中,这一点便能表明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
它是区分
刑事犯罪和
民事纠纷,判定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能否被接受,衡量罪犯的罪责大小的一项重要指标。
从法律角度上讲,
行为人只需使财物离开原主人的掌控并实际控制在他们自己手中即可算是完成了盗窃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
罪名只能由直接意图构成,而非间接意图。
至于那些盗窃成功得到财物后的
处理方式,不论是将之占为己有、赠送他人、交给集体、还是对其破坏或毁坏,亦或是将之重新
非法占有,这些都只是盗窃行为的后续处置行为,并不影响盗窃的非法性质,也不会影响到该罪名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