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贷款购买的房屋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视其为
夫妻共同财产。
在
离婚之事宜上,双方可依据实际情况自由协商分割房产的计划方案。
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如何处置该房产。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将依照以下严格程序予以审理:
一、若双方均坚持主张房产所有权且愿意通过竞价形式获得,应当得到准许;
二、若仅一方向法院提交了房产所有权主张,考虑到公平公正原则,法院将请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对房产做出准确评估,然后判定认为应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合理的
补偿金;
三、若双方均未提出任何房产所有权主张,经
当事人书面申请,法院可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待拍卖成功后,对拍卖标的物所得款项进行妥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