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未实际获得
赃款亦不妨碍认定为诈骗
犯罪行为。
实际上,本罪行系基于
非法占有所产生的意图,利用捏造且不曾真实存在过的事实和手段,诱使他人
转移财产,从而获得较大规模的公私财务。
然而,并非所有揭露此种
犯罪行径的嫌疑人都曾真正拿到过赃款,亦或是诈骗行为产生后,他们必须分享到这些不当获取的金钱。
只要涉案者已经实施了上述的诈骗行为,那么便已潜在地触犯到了诈骗罪。
本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主要侵犯的法益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元素主要反映为通过欺骗性的方法,编造
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诱使他人转移财产,从而获得较大的公私财物;
3、在本罪中,只要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公民均可作为罪犯;
4、主观心态主要表现为蓄意
欺诈。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
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即达到了法定的
数额较大范畴)时就应予以
立案调查;
如果涉及的金额规模庞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之间的
有期徒刑刑罚,并罚没
罚金;
而若涉及金额高达人民币极其庞大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则可能面临长期监禁以及罚款或者财产没收等极端严厉的惩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