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水金额达四万元情况下是否构成
洗钱罪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关于洗钱罪的
法律定义以及
立案门槛,我们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找到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构成洗钱罪需要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立案审查。
至于何为准则性
证据来证明“情节严重”,《刑法》中有详细的阐述:
1.如果
行为人为三名或更多位具体对象提供了洗钱服务,那么便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2.假如行为人通过支付结算方式累计金额超过贰拾万元人民币,也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3.如果行为人通过提供资助广告的方式,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伍万元,依然存在情节严重的可能;
4.如果行为人因洗钱活动获利超过人民币壹万元,依然属于情节严重之列;
5.若行为人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实施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助长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威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并且又再次实施类似行为,那便涉嫌情节严重;
6.如果被协助对象实施的
非法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同样会被视为情节严重;
7.如果行为人累计购买、销售、租赁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5张及以上,也可视作情节严重;
8.对于行为人购买、销售、租赁他人手机卡、网络流量卡、物联网卡数量超过20张及以上的,同样符合情节严重的特征。
若是行为人实施了上面列举的洗钱行为,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未能查证出所协助对象是否已构成
犯罪,然而相关金额总数已经达到上述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标准的五倍以上,或者造成了极其严峻的后果,那么就应该按照洗钱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
此外,我们还应关注到另一些潜在的洗钱行为,例如:
电商平台上的预付卡销售商、虚拟货币
经销商、手机充值卡销售商、游戏点卡贩子、游戏装备销售商,等等。
当公安机关正在对某个案件进行调查时,倘若他们明确告知这些商家其交易对象涉及电信
网络诈骗犯罪,而这些商家仍然选择与被控对象继续进行交易,那么这些行为也将被视作是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符合洗钱罪的法律定义。
最后,我想强调洗钱罪的
量刑标准。
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行为,却为其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在内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最高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
罚金。
而对于那些组织类型的犯罪者,采取的惩罚措施则更为严厉,即针对单位给出罚款,并对那些单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干部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若行为人同时触犯了上述两项罪行,依据轻重不同的
处罚规定认定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
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
起诉或者免予
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