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民的
逮捕事宜进行详细探讨如下:
在法律规定中,非经由法院所作出的逮捕决定或检察院对自身调查事件的逮捕决定之外,所有其他情况下的逮捕都必须得到检察院的核准。
此外,关于逮捕批准权一事,我们需要特别提醒您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人民检察院作为负责审批逮捕工作的机构,它有权对被捕的
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询问;
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状况,例如对逮捕的
合法性产生疑虑,或是犯罪嫌疑人提出口头请求希望向检察官当面陈述案情,抑或是侦查过程可能存在严重的
违法行为等,那么检察院都必须进行讯问。
同时我们也要告诉您,什么叫做“逮捕”?具体来说,“逮捕”意味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企图干扰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正常进行,企图逃避侦查、
起诉、审判等环节,甚至可能构成社会
公共安全潜在威胁,从而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其实施强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将其进行
拘押的一种
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