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双方达成
离婚共识并经过充分协商后,若女方具备良好的
抚养实力,那么两个小孩可均由女方承担养育责任,而男方则需依照法律规定向子女提供每月固定数额的生活费作为支持。
然而,当双方共同面临两个
孩子抚养权分配的重大分歧时,法院往往会以维护家庭和睦与公平公正为首要考虑因素,倾向于判定一人享有一个孩子的照顾权。
当然,法院在作出此类决定时亦会严格遵守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
若其中一方因染有毒瘾、沉湎赌博等不良习惯,或患有无法治愈的艾滋病、梅毒等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或者患上其他特定严重疾病,以及曾施行过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行为,乃至长期未尽到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法院便有可能做出将两名
子女抚养权完全授予另一位家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