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啊,就是咱们
刑法上规定的那个时间,就是如果有人犯了罪,可以被
追究责任的最长期限。
要是这个期限已经过去,那就不能再追究他们的
刑事责任啦。
说到
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嘛,就是指犯罪的事情其实已经发生好多年了,但因为超过了规定的年限,咱们就不用再去操心这件事了,他们就算再怎么犯罪也没有关系。
不过,有个情况要特别注意哦,就是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已经决定
立案调查了,或者法院已经开始受理这个案子了,那么即使过了追诉时效期,也还是可以继续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的。
再来说说追诉期的问题吧,比如说一个人最多会判五年的话,那么给他追诉期就是五年;
如果会判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人,他的追诉期就是十年;
如果是严重到可能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那么他的追诉期就是十五年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