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拖欠工资五日并不被视为
违法行为。
所谓拖欠工资,即指在非法定情形下,雇主未能及时或全额付清所聘用员工应得的薪酬总额的行为。
依照相关规定,
工资应该采用货币形式以月度为周期全额支付至每位员工手里,不得有任何形式的
克扣或者无故拖延发放工资的现象。
具体说来,“按月支付”不仅包括按照月度计薪形式来发放工资,也包含了雇主需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30日内结算并支付工资给员工,超出这个限期即可视为拖欠工资。
一旦
工资支付周期超过每个自然月一次,该
月工资在第三个月才得以发放,这便属违法行为。
例如,1月份的工资在3月份才能发放,这样的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只要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在两年以内,您都可以向劳动力保障部门进行
申诉。
若涉及到离职结算,则员工在完成必要的工作交接之后的15日内,有权利与所在企业共同核算并结算当月工资。
然而,当雇主因故
拖欠员工工资时,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员工先尝试通过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来解决问题,要求其尽快地将工资支付完毕,若经双方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还可以选择向本地劳动监督管理大队提出投诉调解,若调解失败,那么您有权向
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寻求救济;
在此基础之上,您还可以请求解除与原雇主之间的
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尚未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总而言之,尽管薪资发放稍有延迟,但若仅仅延误5天,实际上仍不算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