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关于你说的这个问题嘛,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哈~在咱们国家,如果你被抓了,并且警察觉得有必要,他们就可以让你先回家,但其实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没了。
警察们还是要去仔细地查明真相,然后再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当他们做出让你回家的那项决定时,检察院那里对于这件案子的调查和
起诉可并不会因为这个而停止哦!如果检察院审查完之后觉得你提供的
证据不够充足,那么他们可能会把案子还给警察去进一步查证。
当然啦,也有可能你真的没干什么坏事,或者只是小事儿,可能就不用受到
法律制裁了。
没问题的话呢,这案子就会被送到法院让法官看看,看看到底应该怎么办。
所以啊,别以为回家就是没事儿了,其实还得接着跟这件事儿扯皮。
希望这次我讲明白了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