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拿来贷款的时候,咱们签的那份
买卖合同还能算数吗?这事儿得分这么几种情况看:
首先呢,卖家如果把已经贷过款的房子给卖出去了,而且在交易过程中又签了这份买卖合同的话,那卖家可得告诉那个
借给他钱的人也就是
抵押权人(比如是银行),同时告诉买家这个房子已经被
抵押的事实哦!就比如说:
卖家要是没跟抵押权人说,但是告诉买家他的房子已经被
抵押登记过的消息,这种情况下,只有抵押权人能够反对这份买卖合同失效,而买家自己因为卖家告诉他这件事,所以没办法用这条理由来阻止
合同生效啦。
当然啦,还有的情况就是:
如果卖家通知了抵押权人,但又没有告诉买家他的房子已经被
抵押贷款的事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是有权利说这份买卖合同不算数的哟!最后的情况就是:
卖家既没告诉抵押权人,也没有告诉买家他的房子已经被抵押贷款的事情,那么这时候无论是抵押权人还是买家都可以说这份买卖合同不能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