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广州市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的
诈骗金额达到六千元或以上时将被认定为具备
立案追诉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以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出的关于对侦查诈骗
刑事案件确立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广东省内的一类地区对于诈骗案件的数额划分档次如下,其中“较大”的起点数额为六千元或以上,而“巨大”和“特别巨大”的起点数额分别设定在十万元和五十万元以上。
此处的“一类地区”涵盖了广州、
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这六大城市。
2、当
涉嫌诈骗罪且罪行已为定案确认时,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面临数额
罚金的
处罚。
若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接受数额罚金的惩罚。
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本
罪名侵犯的主要客体并非其他,而是公民和
法人所有的公私
财产所有权。
从这一点来看,
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在实施欺骗行为以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
犯罪行为人往往是一般的社会成员;
至于主观动机方面,则主要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