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问题上,首先需要尊重双方的意愿,如不能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便应当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
法院判断
离婚与否的主要依据在于核实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一旦达到这一程度,通常都会判定为离婚。
在处理离婚事务中,关于财产和
债务的分配,是双方都必须关注的重要议题。
通常情况下,
共同财产和债务将得到基本的平等分割,而
个人财产则归属于个人所有。
如果发生任何一方存有过错的情形,或者双方都存有过错的情况,那么在离婚时便不应互相索求
赔偿。
若有一方承担了更多损失,那么无过错方依然有权向对方申请相应的赔偿。
至于孩子的抚育权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当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其
抚养权会划归母方;
当孩子年满两周岁后,便需进行协商选择归属。
如果经过商议还是无法解决问题,此时法院会根据各方实际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做出明智的决定。
当孩子达到了十周岁的年龄阶段,他们的观点也将会被充分考虑到。
另外,另一方将会按照稳定的收入来支付
抚养费用,如果没有稳定收入,可以参考同行业标准选取适合的比例作为抚养费的基数。
同时,没有获得直接抚养权的父(母)还享有探视孩童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