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弟啊,我给你提个建议吧,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去
法院起诉他们,
起诉之前最好多搜集点
证据哈。
怎么搜集呢?我来给你列举几个办法:
首先,你多发几条短信问问他什么时候还钱,如果他给了肯定的答复或者承认的话,那就赶紧把这些短信保存下来;
其次,你也可以试着给他打个电话,商量着说说这个事情,然后把通话过程中他说的所有话都录下来;
再者,如果当时借钱的时候有其他朋友在场的话,你也可以请他们出庭当个
证人帮你证明下;
最后嘛,如果当初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的这笔钱,那就把当时的转账记录给打印出来。
照我们这儿的规矩是“谁说话,
谁举证”,所以现在你就得准备好这几种证据,到时候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用上的哦。
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呢?首先你要准备原告的
身份信息,比如说你的
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等的原件和
复印件,还有
公司法人代表作为原告的就得提供
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接着就是你要用来证明自己
诉讼主张的证据啦,比如说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比如
借条、
欠条这样的)、收到货物的凭证、双方来往的信函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