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这个哦,我们这边的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只能签20年。
这其实就是个租房的事嘛,给房东交租金,到期就得还给人家房子。
有些地方可能签不了这么久,但是也能续租不是吗?
咱们来说说这个土地吧,就是把一块地分给别人用一段时间,他们得交租金,到期再还给我们。
这种事在国内可是有法律限制的喔,不能无限期租下去,只能有一个固定的租期。
而且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也是不能随便租的,比如必须经过大家同意才能签的那种协议就不算数。
在乡下呢,土地委托其实就是一种有期限的
土地租赁啦,就是那个人把自己的地租出去,除了收租之外,还要遵守和集体签的那个合同。
不过啊,如果没有经过大家的同意就签的土地
租赁协议就没用咯。
国家允许农村的土地做
承包经营制度,就是把地分成小块,然后发包给家里来管理。
但是那些不适宜做家庭承包的地,比如说那些荒山、荒沟之类的,就要尝试采用
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商量的方式来租给其他人。
对了,你知道什么叫“
无效合同”吗?就是那种因为某些条件不够好而自然不会被认可的合同。
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看待以及评价所决定的,它反映出国家对于
合同关系的干涉程度。
合同无法成立的处理结果和
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哦!
合同无效的原因大致有这些类型:
(一)一方拿着欺骗、威胁的手段去
签合同,这样做会有害于国家的利益;
(二)串谋着搞恶作剧,使得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的利益受到侵犯;
(三)打着合法旗号掩饰邪恶性目的;
(四)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五)违背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
(六)我们说的合同里的某些免责条款就没效了:
1.造成对方身体受伤的情况;
2.由于故意或者严重过失导致对方财产受损的情况。
(七)合同的执行双方都有问题的情况;
合同本身存在
违法内容的情况;
那些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签署的
代理签名的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
期限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
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