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北京地区劳动仲裁案件的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通常如下:
1、
律师服务的基本收费模式为根据争议金额的高低进行计费。
对于
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案件,
律师事务所将收取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初略费用。
而当争议金额超出这一范围,未达到十万元时,应按照争议金额的5%至6%的比例进行计算。
继续上升,在超过十万元但尚未触及百万元大关的情况下,则应当依照争议金额的4%至5%之间的比例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收费模式通常采取预先缴纳费用的形式,即便最终
当事人败诉,其所缴纳之费用亦不予退还。
2、当处理涉案资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时,经过事务所和委托人达成共识后,律师事务所可执行风险
代理收费模式。
具体而言,风险代理的收费需请事务所和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确定,但其最高收费上限不得超过约定合同金额的30%。
在此种付费模式下,无论是
胜诉还是败诉,当事人都需要自行承担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诸如
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额外费用。
3、以上提到的仅仅是
律师代理费的相关信息,仲裁过程中除了律师代理服务外可能还会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无论
仲裁结果如何,这些费用都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