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了的话,那补偿款肯定得交给
产权人啊。
这房子到底属于谁,还是看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吧,跟户口没啥关系的。
总之呢,户口本上写着你名字,但不代表你就能吃这个房子的饼干哦。
政府啊,他们会去严格审查房子的所有权呀,地理位置什么的,还要量度房子有多大,之后再把这些信息做成调查报告给大家看看。
等确定好后,就会在家里附近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的。
幸福生活看来就靠这个房子啊,所以大家一定要积极配合政府,提供信息哈。
说到处理那些被拆掉的房子,通常都是靠
拆迁商和他们的房子原来主人双方协商,商量好了用哪种方法来安置,房子放在哪里,大小等等,然后就写入到
拆迁协议里。
不过要是大家协商无果的话,任何一方都能去找那个负责房子拆迁的主管部门来裁判;
只要这个主管部门出了裁决书,那可就算是正式的
行政行为啦。
除了这种方式之外,还可能采取暂时的替代住房,或者是直接付钱让被
拆迁人自己想办法解决安置问题,先住段时间,等找到合适的房子再搬进去。
你说
安置房子一下子找不到怎么办嘛?那么我们就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好一个过渡期嘛,这样,搬迁安置就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了,一个是一次性安置,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短时间的过渡性安置啦。《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