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活中,业主对缴纳
物业费持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及理由,例如车辆被盗或遭受恶意划痕以及物业团队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低劣等等,然而,只要物业公司遵循了其所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义务,那么业主便无法再继续用这些理由作为拒绝支付物业费用的正当借口。2、一般而言,即使情况真的如此,即物业公司自身并未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但由于业主手中并无可证明物业服务存在问题的实实在在的
证据,法律通常会偏袒维护物业公司的利益。关于物业公司未能到位之处,我们建议您使用照相器材或手机进行记录,以便在需要时取证。3、依照合同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是每一个作为业主必须履行的基本
合同义务,除非有足够的合理理由来反驳这一点,否则拒绝支付物业费便是一种违约行为。但是,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业主有权拒付物业费:1、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未经同意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升收费标准或是进行重复收费的现象;3、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业主的首肯之下擅自主张收取的额外费用项目。假如物业公司的服务品质未能或不足以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准,这无疑表明他们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存在不足。当下所产生的这种服务质量与所付出的各项费用并不相符的问题来看,很明显的说,此时的物业公司已经违约,作为业主,您拥有向业主委员会提出
申诉和与物业公司直接沟通的权利,甚至根据
合同条款,您还可以考虑更换其他优秀的物业公司来对小区进行管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