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签署
劳动合同时,我们非常明确地告诉您,您拥有随时提出
离职申请的权力。
然而请您注意,在您正式辞去工作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若您还处在试用阶段的话,则应该至少提前三天给到我们同样的通知。
但是,以下情况下,您无需提前通知,就可果断离开公司:
(1)公司未能按劳动合同中所承诺地,向您提供充分的
劳动保护或良好的劳动环境;
(2)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如数向您发放应得酬劳;
(3)公司未能依据相关
法规,为您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
违法违规现象,且具体内容已切实侵害到了你的合法权益;
(5)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述的情形,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
法律效力;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者完全有权在特定情况下
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若公司为您提供了专业的培训,且双方约定了服务期限,那么在服务期履约尚未期满之前提出离职,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关的经济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