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婚外情的
证据收集和
离婚诉讼规定如下:
首先,证据方面:
您可以搜集对方与第三者的通信记录,如信件或电子邮件;
对方承认自己过错的书面声明;
或者能够证明两人关系的照片、票据、短信等。
其中,证据的效力必须经过
司法鉴定机关认定。
其次,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交您与配偶的有效
结婚证书,并附带上全套
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您以前曾因
离婚问题向法院提起过
诉讼,亦需提交裁决文书。
同时,如果您能证明配偶存在婚姻过错,你有权索取
损害赔偿。
此外,考虑到您正在孕期或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我们提醒您注意,在此期间,配偶是不能
提出离婚诉求的。
但如果您自愿或法院有必要受理您的
离婚申请,则另当别论。
关于诉讼成本方面:
根据最高院的通知,首次
离婚案件的起
诉讼时效为一万元以下,您只需支付50元的
立案费用。
然而,如果涉及的金额超过一万元,您可能需要多付1%的
诉讼费用。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顺利解决离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