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是由于公司在进行处理
劳动关系方面存在不合规之处,因此导致了被解雇的情况,那么这些被解雇的三方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数额的双倍作为损失
赔偿补贴。
然而,若是因各种合理且合法的原因造成的离职事件,公司理应对这些离职的三方员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此外,若发现是因为员工自身不当行为或问题而导致他们
被辞退,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须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上的赔偿或补偿。
以下,具体列举出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给该员工:
首先,当员工遵循本
法规第三十八条所载明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约时;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本法规第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向
劳动者提议了解除劳动合约,并且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