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只要
当事人决定
离婚,就拥有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居住期限限制。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往往是夫妻间亲情纽带的根本断裂。接下来,让我们进一步探讨
起诉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首先,
重婚或是已婚人士与他人生育子女;其次,对家人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配偶及
直系亲属;再次,沉迷于赌博、消费毒品、抽烟等不良嗜好且多次
警告仍拒不改正;第四,因为情感矛盾而
分居超过两年以上;第五,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联,而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做出同意离婚的判决;第六,如果一方身患法律规定的
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是存在生理缺陷妨碍正常性生活并治疗无效,或者由于其它
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进行性行为;第七,若在
结婚前彼此缺乏深入了解,草率备案结婚,婚后未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基础,难以共同生活;第八,如有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精神状况,婚后无法得到有效治疗,或婚前已知对方患有精神疾病,仍然选择与其结婚,或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出现精神问题,却始终无法痊愈;第九,有一方对另一方恶意欺骗,或在正式
婚姻登记时采取
虚假手段获取
结婚证书;第十,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从未共同生活过,没有好转趋势;第十一,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不久即提出
离婚申请,或者虽然已经
同居多年,但是却并为建立起夫妻感情;第十二,存在通奸、
非法同居现象经多次教育仍无悔改之意,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申请,或过错方因为不同意离婚提出
诉讼,经过反复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在法院裁定不予离婚后,过错方再度提出离婚申请,确定双方之间已无可挽回的情况;第十三,存在懒惰成性、沉溺赌博等恶劣习惯,不履行家庭责任且多次教育仍拒绝改变,夫妻双方之间很难维持稳定的生活状态;第十四,如果一方因为犯法被判长期监禁,或者涉嫌严重危害夫妻关系的
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若有一方在
离家出走后长达2年音信全无,对方提出离婚申请,经过各方努力寻找亦未能找到踪迹;第十六,若遭遇持续的家庭暴力、遗弃,亦或是受到另一方亲属的不当对待,接受教育后仍不能释怀,另一方又不予理解;第十七,此外还包括其他任何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然破裂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