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安机构对
现行犯或重要嫌疑人进行
拘留时,应当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
(一)嫌疑人正处于预谋实施
犯罪、犯罪过程中或
犯罪行为完成后立即察觉到的状态;
(二)
被害人或现场亲历者指出其
涉嫌犯罪;
(三)在嫌疑人住所或贴近之处发现了有证明其犯罪的关键
证据;
(四)在行为发生之后,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
(五)存在毁灭证据、
伪造证词或串通口供等可能性;
(六)未能披露真实姓名和居住地址,
个人信息不详;
以及(七)涉嫌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