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替他人
担保贷款后能否撤销的疑问,原则上来说,是无法撤销的。
因为
担保协议是由
担保人和
出借人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
在此过程中,承担
担保责任的个人并非协议的主体,无需履行任何确认手续。
然而,倘若出现特定情形,经过专业机构的分析和认定,也许可以通过向法院提
起诉讼来撤销此项担保协议,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若第三方采用
欺诈手段引导某一方在未理解真实意图的情况下做出
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当某一方或者第三方采取
胁迫方式,强迫另一方向其做出违反内心真实想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受到威胁的那一方有权利请求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撤销此项合同;
再次,当某一方巧妙地利用另一方身处困境、无法充分判断利弊的情景,而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时明显不公平时,该方可申请撤销此项合同;
最后,当某一方因严重误解而做出了民事法律行为时,他们也有权力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此项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
证人和
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