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伴侣并不妨碍
抚养权的变更,主要取决于夫妻中的某一方是否具备良好的
抚养能力。
在
夫妻离婚之后的任意时间段里,如果其中的一方或双方的家庭状况或抚养能力发生了重大而显著的改变,那么他们都可以代表孩子提出更改抚养权的诉求。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作为父母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法律也是会给予支持的:
第一种是,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是因为身体残疾而无法持续地照顾孩子;
第二种情况是,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甚至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他们和孩子共同生活反而给孩子的身心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
第三种情况是,已经年满八岁的孩子,主动表示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并且该方也具备
抚养孩子的能力;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存在其他适当的理由来具体说明需要变更抚养关系。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