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尚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选择主动离岗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然而,他们有权索要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的双倍薪酬补偿。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这笔补偿费用,那么
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法院提
起诉讼。
劳动合同作为
劳动关系的重要
证据之一,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如果未能签订此类合同,将会导致当事人无法有效地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从而失去应有的保护权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明确的劳动合同约束,当期限在一年内且尚未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之前,用人单位均可随时单方面终止该项劳动合同。同样地,如果缺乏明确的劳动合同以约定岗位、薪资、工作时间以及其他重大权益义务事项,双方可能会因此产生误解和纷争。
其次,我们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为参考。其中,第三十六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经过充分协商后,可以自主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而在第八十二条中提到,如果雇主未能在自雇佣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期间内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应自雇佣始日期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薪酬。另外,如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与乙方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自应签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薪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