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进行投诉,建议您首选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选择向被广大民众所熟知的“3·15”曝光平台提出宝贵的意见。
在处理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应当秉持着平等互惠的精神,积极寻求和解的可能性,如果和解事宜无法顺利达成,还可以向
消费者协会等有权威性的调解机构寻求帮助,并申请其对
纠纷进行调解参与;
当以上各方均无足够能力或合适机会提供解决方案时,贵方也可以方便地转向更为公正的指定机构寻求
仲裁服务,如在此情况下,
仲裁结果仍未能令您满意的话,您当然还有最终的权利,即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以求获得公平合理的裁决。
对于可能产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您与商家之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有效途径共同协商并解决问题:
首先,您有权利与商家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到圆满的解决方案;
其次,您亦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已依法注册成立的调解组织
递交相关材料,请求他们出面协助予以调解处理;
再次,倘若您认为受到了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效率等方面的不正当待遇,您同样有权向其主管领导进行反映和投诉,同时,相关法律赋予了您要求行政部门解决的权力作为补充;
再者,当您与商家已经事先签订相关仲裁协议的时候,可以向有相应
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最后,当各式尝试均告失败时,也别忘了最后的
救济途径——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用法律武器捍卫您应有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