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老百姓平时遇到扯皮事儿去告状,一般的情况下都算
民事纠纷,可是有些
违法犯罪的事情,可能一不小心就是触犯了咱们国家好几项法律
法规呢。
比如说,这个案子复杂点吧,说不定你正打民事官司,结果又牵涉出个
刑事问题来了,但是别怕,民事官司是不能自动转变成
刑事案件的。
实际审判的时候,如果有人在
打官司或者执行过程里做了坏事,对不起啦,那他就要承担
刑事责任了哦。
不过这跟我们说的民事案件转变成刑事案件可不一样。
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如果发现
证据足够证明存在
犯罪行为,那就会直接把案子移交给相关部门去调查啦。
要是看谁和谁勾结起来,利用打官司、调解啊这些途径来损害别人利益,那可不行!人
民法院必须拒绝他们的请求,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对他们进行罚款甚至
拘留;
如果事情严重到应该
判刑的地步,那么就会走刑事法庭走。
还有呢,如果有谁觉得自己被恶意侵犯权益了,你也可以去公安机关
报案。
属于
刑事自诉范围内的,那就可以另外再提出刑事部分的
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
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
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
侮辱、诽谤、
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