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这事儿呢,其实就是侦破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啦!警察叔叔们面向
现行犯或怀疑是重要罪犯的人时,就会采取刑事拘留这种手段哦。
然后,如果有人被拘禁的话,在24小时内要对他们进行一次询问呢。
当然了,
被拘留的人也有权利在第一次被警察询问之后或者被采取
强制措施那天开始,请
律师来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和咨询啦,包括为自己
申诉、指控。
而且,这个时候律师还有权去向调查机关打听你到底犯了什么错,也能见到还关押着的那个人,问清楚事情真相哦。
最后,如果警察觉得那个被拘留的人必须得抓起来,那他们应该在
拘留之后的三天内,提出申请让检察院大人审查批准。
不过有时候遇到特别情况,申请也可能延长到第四天哦。《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