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若借款双方对于
逾期利率有所明确约定,那么具体的执行将按照他们所达成的协议来进行。
然而,这需要遵守以下限制条件:
即无论如何均不能超出
合同成立之初的那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如果没有就逾期利率做出任何明确的约定或存在明确约定但不清楚理解的情形,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
(1)
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以及逾期利率未做任何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出借方有权依据
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借款人索取相应的利息,用于承担逾期还款所产生的
违约责任;
(2)若已经设定了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但未对逾期利率作出清晰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出借方可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原本设定的利率,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因时间延长而产生的利息。
另一方面,如出现
出借人和借款人同时约定逾期利率和
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特殊情况,出借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张
逾期利息、违约金或是其他各项费用,亦可选择将这些部分费用一并主张,但是我们必须要提醒大家注意,无论是这样的几种请求之和,都应严格控制在合同成立之初那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