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鉴定结果,职工因公伤害所导致的
伤残程度,预计在大概五到六级之间。
关于此类情况下的
处理方式以及福利保障,请允许我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若员工因为工作原因而身体残疾,并经过鉴定确定为五级或
六级伤残等级的话,他将有权享有以下层面的待遇:
第一,从
社保机构的
工伤保险资金中,按照其
伤残级别支付一笔一次性的伤残
补助金给该员工,具体的标准是: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个人
工资额度,六级伤残则对应的是14个月的个人工资额度;
二是保留与雇主公司的
劳动合同关系不变,同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量身安排适度的岗位进行工作,如遇困难无法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时,用人单位亦需承担起每月发放给该员工的
伤残津贴费用,数额参照标准如下:
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依据国家政策
法规,按照规定形式为员工缴交各项
社会保险费。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发放金额相较于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足,用人单位有义务予以弥补差额部分。
如果
工伤职工本人同意并提出申请的话,他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双方的
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会向该名员工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然,这个数额的设定及具体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加以明确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