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啊,
商品房买来卖去,这个事儿就是
民法管着的呢!跟你说哈儿,我们每个
民事行为都得遵守民法里面说的那个意思自治原则哦,也就是说,买卖商品房的时候,买方和卖方两个人都能自己在合同里头指定“要是我想
退房的话”这条件呢!这个条件,就是双方在
购房合同上自己决定退出或者列出退出合同的那些条件啦。
等时机成熟了,大家就按照当初的约定解决掉这份合同嘛!但是呢,在协商退房的什么啥条件的时候,我们可得满足这么几个要求啊:
首先呀,咱们得说实话,就是那种真心实意地答应退房;
然后呢,咱们定的退房条件也不能违反法律
法规里面那些硬性的规定哦;
最后呢,咱们得在购房合同时把这些退房条件写进去,让它变成一份有
法律效力的条款啊。《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