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醉驾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时间问题,通常会在三个月内完成。
首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在收到
公诉案件后,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记录
案卷,案件审理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作出判决,不允许延迟超过三个月。
但若是涉及到可能被
判处死刑或具有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书面批准,方可延长
审理期限三个月。
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须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其次,当醉驾行为构成了
危险驾驶罪时,根据
法规,可能面临
拘留以及
罚金的
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当收到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存在以下情况的案件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
社会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失能,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亦或是需要照顾婴儿无法自理或自立的人士,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4)在
羁押期限结束后,案件仍然没有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
保证案件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