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身为儿女的您想要在
购房之际,向作为父母尊重的长辈
赠予房产时,这种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是完全有可能被确立并受到认可的。
换言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要所购置的房产全部属于子女自身所有,那么在自愿的前提条件之下,他们便有权将该房产赠送给自己慈爱的父母;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房产
产权可能存在子女与其伴侣共有之情形。
因此,在此类情况下,子女们在做出任何关于房产权属的决策之前,均需要征得其伴侣的明确同意方可实施赠与事宜。
二、关于父母在婚后赠予房产,最终归属权问题究竟是归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这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严谨的分析判断。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若父母在婚内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只在
赠与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归某人单独所有,此时此房产便仅属于受赠方个人的财产。
然而,如若赠与协议对房产的归属权未作明确指示或已引发因产权界定不清晰而产生的纷争,通常情况下会被看作是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