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操作流程中,由于参与其中的诸多变数(或称上游因素),无法简洁明了地以一言蔽之。
诚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以下三点:
首先,释放的时间长度需视案件所处的
诉讼阶段不同而异,这可见于许多
刑事案件中,当
家属于首次寻求
律师援助时,往往仅知晓其亲人
被拘留的事实,对其余任何后续进展一无所知,例如,
拘留是否由正式
逮捕所取代以及涉嫌人员的现状等等。
事实上,
刑事拘留仅仅是大部分常规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初始手段,后续则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继续进行,涉及延长
拘留期限、延长期限、是否提交检察官
批准逮捕、检察官是否同意逮捕以及最终是否有逮捕等多个节点。
因此,在得知某人因
犯罪行为被拘留之后,要想准确估算出他何时能够恢复自由,首先应当明确他的案件处于什么样的诉讼阶段,其次,要看他是否处于逮捕状态,因为目前的司法惯例显示,逮捕后的“主动释放比例”(例如,主动将逮捕变为
取保候审等)相当低下。
其次,我们应考虑
犯罪构成情况以及具体的犯罪行为,以便更精准地评估其获释的可能性。
通常情况下,具备丰富经验和过硬素质的
刑事辩护律师都需要深入了解案件的详细信息,以其作为衡量一切决策的基石。
事实上,对于某些案件而言,直至判决结果公布前很少出现释放情形,受害者须接受
羁押等待正式审判。
因此,案件的本质属性、所涉及的罪行名称、
犯罪情节、
证据状况等多种元素,都会对嫌疑人能否获得释放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我们还需弄清所谓的释放究竟为何种方式。
举个例子,在家属的认知中,释放可能意味着一切问题皆告解决。
然而,他们并未能真正理解何谓释放——它可能表现为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甚至
无罪释放等不同形式。
因此,我们需要弄清楚各种可能性,并做好充分准备,否则就在
案件移交至检察部门,面临
认罪认罚的关键时刻,需要再次面对忧虑和困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