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地征收与改造的过程中,对于院落所占的面积,若
拆迁房屋的高度超出了2.2米的法定基准线,便会将其实际占用的面积纳入
拆迁面积统计范畴之内;
反之,若房屋的高度不大于这一限制,则
补偿金额将依据房屋的实际面积减去2.2米所得数值再除以二来计算。
此外,具体的补偿额度还需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房产占有面积进行综合评定。
当双方因
拆迁补偿费用引发争议时,可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分为
国有土地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
类别。
关于房屋
赔偿标准,则主要依据现行的国家
法规以及具体的实例实情来制定。
在城市中的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基本依据
房产证所载明的建筑面积,同时考虑被拆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值指标,以此作为计算具体补偿额的基础;
然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拆迁中,补偿额度的计算主要基于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等相关资料。《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
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
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