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作为人身权利之一素有独特性质,它并不属于
财产权利范畴,因此当此类权益受到侵犯时,不会直接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损失。
然而,名誉权的保护却关乎到个体在社会中的评价和声誉,这对于个体的经济收益,特别是在商业或职业环境中尤为关键。
假如对方出于恶意目的对你的名誉进行了严重侵犯,并导致你的稳定财产收益受到重大冲击,你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
违法行为,同时负担起消除恶劣影响、恢复名誉以及公开赔礼道歉等应尽义务。
对于更为严重的侵害行动,如果给你带来了难以忽视的精神痛苦,你还能寻求并得到精神上的
赔偿。
应当注意,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将依据
侵权者的过失程度、
侵权行为造成的恶化结果以及侵权者从中获得的利益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
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