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为您详细解析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首先,根据法律
法规的要求,您需要准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此表中的各个项目请务必逐一填写。
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此事,
代理的具体信息同样需要填入表格相应的部分。
其次,许可方在此需进行全面陈述并将其打钩确认,同时需要所有
专利权人共同签署盖章该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请以附件形式查看。
接下来,您需要准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根据专利授予的实际状况,这份合同可以大致分为两大
类别: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
关于合同的范本,您也可以通过附件获取了解。
紧接着,许可方及被许可方应分别提供
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这里涉及到的身份证明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针对个人)以及经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若
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或者是他们共同委托第三方来处理这个合同备案的事情,那您就需要提供两份签名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分别来自许可方与被许可方。
最后,为确保登记过程的可靠性,您还需要提供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一份。《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
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