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传承这个复杂的问题上,实际上并不存在任何时间限制。
每当
继承仪式启动之后,直至所有遗产都得到妥善分配为止,每位继承者都有资格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请求进行合理的分配。
但遗憾的是,如果
逾期未对遗产进行分配操作,那么相关
当事人将无法借助
诉讼或其他司法手段来解决此问题,只能依赖于自己与其他
继承人进行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从而完成遗产的分配工作。
遗产传承,往往涉及到那些在逝世之前就已经拥有财产的人们,他们死后这些财产便会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依照其留下的有效
遗嘱转交给其他人,我们称这样的人叫做
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在离世之时留下的财产则被定义为遗产;
而那些依照法律规定或者遵循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并接收了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人,我们称他们为继承人;
最后,继承人依据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按照被继承人设立的有效遗嘱分享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力,这便是我们所谓的
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
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
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