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精神
赡养,指的就是与年长者开展深度的心灵互动及思想对话,减轻其承受的心理压力以及精神负担,使得老人们在生命最后阶段依旧能享受到家庭的温馨和生活的安宁。
这不仅可以让老年人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更能极大地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
值得强调的是,这种精神层面的关爱和照顾在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中亦有所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此有明确的表述,阐述了成年子女对于老人应当承担起精神赡养的责任,这个责任条款,也常常被我们誉为“常回家看看”条款。
依循这部法规,若在赡养过程中出现忽视精神赡养的情况,被
赡养人有权通过
司法途径向法院主张权利,请求子女尊行定期探视的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