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并不认可。
成立
犯罪既遂的必备条件如下所述,并且必须是
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故意性。
因此,
过失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既遂:
首先,一个必要的前提是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不应该将过失犯罪与
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情况称之为犯罪既遂。
因为过失犯罪与间接
故意犯罪并不涉及到
犯罪未完成或者结束阶段,从而没有犯罪既遂这一特定术语的适用空间,只能采用对犯罪成立状况进行描述的概念。
其次,行为人必须已开始执行
犯罪活动,这是犯罪既遂得以成立的时间因素。
如果行为人还没有启动实施犯罪的工作,仅仅是开展了为实施犯罪做准备的活动,那么这种情形只能被视作
犯罪预备,而无法被确定为犯罪既遂。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符合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这些要素皆为实践犯罪的必要保障。
此处所指的构成要素的完备,并非泛泛而谈,而是指严格按照《
刑法》分则中所规定出的某个犯罪基本
犯罪构成要素的完备状态。
【相关拓展问题】问:
过失犯罪是否享有
减轻处罚的权利?答:
在过失犯罪的案件中,一般不会给予减轻处罚。
具体的
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其构成的
罪名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通常来说,当决定对犯罪分子
量刑时,必须根据
犯罪行为发生的事实、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并结合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综合评估的方式做出裁决。《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