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提前三个自然日的时间进行申请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
当
解约的时刻来临时,我们双方都有一些必不可少的义务需要履行:
首先,身为雇主,我们需在
劳动者离开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其次,我们必须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劳动者的档案及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如有必要,雇主还需在工作交接完成后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
另外,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对于已解除或终止的
劳动合同文本文档,必须至少妥善保存二年以便未来查阅。
最后,敬重的劳动者您也应按照双方约定,积极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