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通过赠送
彩礼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婚姻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彩礼实际上应该视为赠送给女方个人的礼物,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不应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不过,当其中一方存在违反
彩礼返还条款行为时,另一方仍有权提出退还请求。
一般而言,在以下情况下,当事方可向法院诉求退还彩礼:
(1)尽管双方已婚且取得合法的
结婚证书,但事实上未经历过正式的共同生活;
(2)在男方在婚前给予彩礼的前提下,导致他的日常生活面临重重困境。
若上述两种情形均未出现,在
离婚案件中提出退还彩礼的要求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符合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也并不代表彩礼能够全额退还。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共同生活期限的长短、是否已经有孩子降生、财产使用状况、经济状况、彩礼的金额及过错程度等等,然后再斟酌适当的返还款项比例。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