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现行法律
法规,针对所有新签订的三年期的劳动合约之
试用期,其最长时长被严格限制在两个月以内。
此外,以下有关试用期的具体条款也值得我们关注:
同一家用人单位及同一名
劳动者之间,只有在首次协商合同时才能设定一次试用期;
若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基于完成某一特定的工作任务,那么就不能再设立试用期了;
对于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三个月的,同样不应设立试用期;
而试用期理应被涵盖在劳动合同的整个期限之内;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只是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试用期将被视为无效,试用期中的期限将被认定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
另外,在试用期期间内,劳动者的薪资待遇必须高于或等于公司内部同级别员工薪资的最低档次,同时还需要遵守本地区公布的最低薪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
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