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金问题,应当明确这并非户主个人所有,而应归属于具体的房产所有权者。
因此,若房屋系子女拥有,则
拆迁补偿金自然归属其
产权人,而非户主。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细则如下:
首先,对于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
征收拆迁工作,我们必须依据当地政府制定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具体实施。
其次,这份方案通常会详细阐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包括征收范围、土地当前状况、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及相应标准、安置的具体对象等等。
在执行特殊的拆迁补偿过程中,需特别关注被认定为合法建筑亦或是未逾越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这些都将得到等额的补偿。
然而,若被判定为非法建筑或者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就是“
违法建筑”,将会被取消其补偿资格。
针对“违法建筑”这一概念,我们需要进一步阐明情况:
首先,指的是占据过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地的建筑;
其次,违反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建筑;
再次,违规重建、加建的建筑;
接着,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个人使用的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出现市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再者,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用途的建筑;
最后,凡违反法律、
法规各类规定的其他建筑。《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