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法律允许您在保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进行
婚内财产分割。
所谓婚内财产分割,即是指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对夫妻共有的财产予以分配调整。
然而,倘若没有足够的理由并且并不影响
债务人权利的话,较难得到人
民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具体而言,除非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方可考虑实施婚内财产分割:
其一,一方或存在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共有财产等严重侵犯另一方
财产权益的行为;
其二,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如有一方承受了法定
抚养义务之人患有
重大疾病必须接受治疗,另一方却拒绝承担相应
医疗费用。
婚内财产分割这一策略旨在围绕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争议问题展开直接谈判,以便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