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人做出
债务免除决定之后,该项决定将无法再被撤销。
因为免除属于单方面的行为,仅需债权人向
债务人或其
代理人发出意思表示之后,便会立即产生债务消弭的效力。
对于
债权人撤销权的
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债权人需要先与债务人之间建立合法且有效的
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债务人必须对其资产或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置操作;
最后,这种行为还需要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实质性的阻碍。
从债权人得知或应当认知到撤销事项的那一刻起,拥有一年的时间来行使
撤销权。
如果债权人在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算起的五年内均未行使过该权利,那么该撤销权则自动失效。
当债务人的行为被成功撤销以后,该动作自此开始便失去所有的法律约束力。
此外,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之内。
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相关必要开支,将由债务人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