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达成
合作协议并明确了所有
权利和义务之后,合同原本便成为了确凿的力证,确认着彼此之间的合作关係切实存在。
然而,如果不幸遭遇合同意外遗失,但双方都认可该份合同的有效性,且已按原合同约定实际履行,那么即使未持有合同的书面文档,也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实践中相应的解释规定:
当
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必须负责提供
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同样地,对于自己提出的
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需依赖的事实,他们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实。
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或是
证据不足以支撑其事实主张,那么他们将会承受不利法律后果。
若与之
发生纠纷且将为
诉讼所牵涉,倘若不能够提交合同原本,又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来辅助佐证,那么就极有可能面临
败诉的风险。
因此,我们建议
签署合同时务必妥善保存合同原件,以免在纷争或诉讼来临之际陷入困境,承担不可预测的不良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