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租赁合同明确规定了
违约金的具体比例金额,那自然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数值执行。
比如,假设双方
当事人在
签署合同时,约定了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为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金额,那么,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出租人便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同额度的违约金,作为其违反约定的
赔偿形式;
倘若双方在缔结合同时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违约一方都有权提出调整申请。
特别是当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可能造成的损失额高达30%以上时,违约方即可视为约定过高,有权依法请求予以调降。
例如,若房屋
租赁费用仅仅每个月只有1000元人民币,然而约定的违约金却高达10000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完全有理由请求降低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至于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未明文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那么应当按照对方违约行为给己方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来计算合适的违约金金额,并且要退还押金及剩余房租等等。
总之,关于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事项,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实际超出了可能造成损失的30%范围,那么违约方也有权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酌情调减。《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